信息反映
對信訪舉報反映的情況通過一定載體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映。
轉交承辦
對不屬于本機關管轄范圍的信訪舉報,轉交有關的紀檢監察機關(組織)處理。
交辦督辦
對屬于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管轄的信訪舉報,重要的可向其發函交辦,并責成其報告調查處理結果。對轉交下級紀檢監察機關處理的信訪舉報的辦理情況,可采取一定方式進行督促檢查。
移送承辦
對屬于本機關管轄范圍的信訪舉報,移送本機關有關部門辦理。
直接核實
按照相關規定對部分問題進行核實。
信訪監督
對信訪舉報反映的黨組織、黨員或者行政監察對象作風和廉潔自律方面的一般性問題,采取一定方式進行了解核實、警示教育或提出相關要求。